T/HNJB 0826—2021
抗振耐高溫發動機油壓傳感器團體標準20210826 |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抗振耐高溫發動機油壓傳感器(以下簡稱傳感器)的產品要求、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儲存、運輸等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抗振耐高溫發動機油壓傳感器,其它環境用油壓傳感器也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423.3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Cab:恒定濕熱試驗
GB/T 2423.17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Ka:鹽霧
GB/T 15478壓力傳感器性能試驗方法
GJB 150.18A-2009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18部分:沖擊試驗
GJB 151B-2013軍用設備和分系統電磁發射和敏感度要求與測量
3、術語和定義
本文件無術語和定義。
4、分類
傳感器類型:表壓(G)、密封表壓(S)。
5、技術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本產品應符合本文件要求,并按經規定程序批準的產品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5.1.2 外購外協件經公司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后使用。
5.1.3 標準環境條件見表1。
表1標準環境條件
條件
|
溫度
℃
|
相對濕度
|
氣壓
kPa
|
標準值
|
18~28
|
20%~80%
|
86kPa~106
|
5.1.4 工作電壓:5V、12V、24V DC等。
5.1.5 傳感器的測量范圍通常為0.5MPa、1.0MPa、1.5MPa等。
5.1.6 輸出信號:4mA~20mA、1V~5V等。
5.1.7 測量介質:機油等各種無腐蝕性的流體。
5.2 基本誤差
在表1規定的環境條件下,傳感器的基本誤差應不超過±1%FS。
5.3 響應時間
當試驗液體壓力在5s內從零上升到上限壓力標稱值時,傳感器的輸出值應在10s內達到上限壓力標稱值的90%。
5.4 過載
傳感器承受2倍上限壓力的過載試驗,試驗后應無滲漏,并能正常工作。
5.5 絕緣性能
5.5.1 絕緣電阻
在標準條件下,傳感器各輸出端對外殼的絕緣電阻在100V DC時應不小于1OOMΩ。
5.5.2 絕緣強度
在標準條件下,傳感器各輸出端與殼體之間施加500V AC、頻率50Hz的試驗電壓,歷時1min應無擊穿和飛弧現象。
5.6 低溫貯存
傳感器經過低溫-50℃、48h貯存試驗,試驗后應能正常工作。
5.7 高溫貯存
傳感器經過高溫120℃、48h貯存試驗,試驗后應能正常工作。
5.8 低溫工作
傳感器在低溫-40℃溫度環境下,應能正常工作,且誤差不應超過±3%FS。
5.9 高溫工作
傳感器在高溫120℃(可擴展到150℃)溫度環境下,應能正常工作,且誤差不應超過±3%FS。
5.10 振動
傳感器應能經受垂直軸向、橫軸向、縱軸向三個方向的掃頻振動試驗,振動參數符合表2的要求,試驗后,傳感器應無損壞,并能正常工作。
表2 油壓傳感器振動參數
掃頻振動試驗
|
窄帶1
|
窄帶2
|
窄帶3
|
窄帶4
|
窄帶5
|
|||||||||||||
試驗段
|
5Hz~500Hz底譜量值G2/Hz
|
掃描
次數
|
帶寬
Hz
|
幅值
G2/Hz
|
掃描
帶寬
Hz
|
帶寬
Hz
|
幅值
G2/Hz
|
掃描
帶寬
Hz
|
帶寬
Hz
|
幅值
G2/Hz
|
掃描
帶寬
Hz
|
帶寬
Hz
|
幅值
G2/Hz
|
掃描
帶寬
Hz
|
帶寬
Hz
|
幅值
G2/Hz
|
掃描
帶寬
Hz
|
|
垂直軸向(每個試驗段12min)
|
V01
|
0.0041
|
2
|
30~35
|
0.0876
|
3
|
60~70
|
0.0405
|
6
|
90~105
|
0.031
|
9
|
120~140
|
0.0131
|
12
|
150~175
|
1.0173
|
15
|
V02
|
0.0024
|
2
|
41~47
|
0.0686
|
3
|
82~94
|
0.0759
|
6
|
123~141
|
0.007
|
9
|
164~188
|
0.0090
|
12
|
205~235
|
1.0173
|
15
|
|
V03
|
0.0059
|
1
|
53~65
|
0.1480
|
6
|
106~130
|
0.0090
|
12
|
159~195
|
0.071
|
18
|
212~260
|
0.0363
|
24
|
265~325
|
1.0655
|
30
|
|
V04
|
0.0043
|
1
|
71~88
|
0.1389
|
9
|
142~176
|
0.0942
|
18
|
213~264
|
0.087
|
27
|
284~352
|
0.0378
|
36
|
355~440
|
0.0078
|
45
|
|
V05
|
0.0068
|
1
|
94~112
|
1.6288
|
9
|
188~224
|
0.7682
|
18
|
282~336
|
0.078
|
27
|
376~448
|
0.0228
|
36
|
-
|
-
|
-
|
|
橫軸向(每
個試驗段12min)
|
T01
|
0.0020
|
2
|
30~35
|
0.0220
|
3
|
60~70
|
0.0300
|
6
|
90~105
|
0.015
|
9
|
120~140
|
0.0073
|
12
|
150~175
|
0.0050
|
15
|
T02
|
0.0016
|
2
|
41~47
|
0.0223
|
3
|
82~94
|
0.0212
|
6
|
123~141
|
0.010
|
9
|
164~188
|
0.0089
|
12
|
205~235
|
0.0174
|
15
|
|
T03
|
0.0054
|
1
|
53~65
|
0.0716
|
6
|
106~130
|
0.0325
|
12
|
159~195
|
0.023
|
18
|
212~260
|
0.0123
|
24
|
265~325
|
0.0153
|
30
|
|
T04
|
0.0039
|
1
|
71~88
|
0.0722
|
9
|
142~176
|
0.1480
|
18
|
213~264
|
0.048
|
27
|
284~352
|
0.0077
|
36
|
-
|
-
|
-
|
|
T05
|
0.0032
|
1
|
94~112
|
0.2826
|
9
|
188~224
|
0.1750
|
18
|
282~336
|
0.036
|
27
|
376~448
|
0.0127
|
36
|
-
|
-
|
-
|
|
縱軸向(每
個試驗段12min)
|
L01
|
0.0031
|
2
|
30~35
|
0.0257
|
3
|
60~70
|
0.0182
|
6
|
90~105
|
0.007
|
9
|
120~140
|
0.0116
|
12
|
150~175
|
0.0084
|
15
|
L02
|
0.0016
|
3
|
41~47
|
0.0100
|
3
|
82~94
|
0.0155
|
6
|
-
|
-
|
-
|
-
|
-
|
-
|
-
|
-
|
-
|
|
L03
|
0.0051
|
1
|
53~65
|
0.0559
|
6
|
106~130
|
0.0306
|
12
|
159~195
|
0.017
|
18
|
212~260
|
0.0223
|
24
|
265~325
|
0.0204
|
30
|
|
L04
|
0.0038
|
1
|
71~88
|
1.0722
|
9
|
142~176
|
0.0128
|
18
|
213~264
|
0.040
|
27
|
284~352
|
0.0284
|
36
|
355~440
|
0.0132
|
45
|
|
L05
|
0.0047
|
1
|
94~112
|
1.2826
|
9
|
188~224
|
0.1501
|
18
|
282~336
|
0.058
|
27
|
376~448
|
0.0208
|
36
|
-
|
-
|
-
|
5.11 沖擊
傳感器應能經受上下、左右、前后六個方向的沖擊試驗,試驗波形為后峰鋸齒脈沖,峰值加速度40g,持續時間11ms,沖擊曲線如圖1所示,試驗后,傳感器應無損壞,并能正常工作。
圖1 機油壓力傳感器沖擊曲線圖 |
5.12 恒定濕熱
恒定濕熱試驗按下列條件進行試驗:
a)溫度:40℃±2℃;
b)相對濕度:93%±3%;
c)試驗時間:48h。
傳感器經過恒定濕熱試驗后,應能正常工作。
5.13 耐鹽霧
鹽霧試驗按下列條件進行試驗:
a)溫度:35℃±2℃;
b)鹽水濃度:5%±1%(質量比);
c)試驗時間:48h。
傳感器鹽霧試驗后,金屬覆蓋層表面應無銹蝕;非金屬覆蓋層應無起皮、皺裂、剝落缺陷,應能正常工作。
5.14 耐久性
傳感器經正弦波形或梯形波形的交變壓力試驗后,應能正常工作,耐久性具體參數如表3所示。
表3 耐久性試驗條件
幅值(滿量程的%)
|
交變頻率(次/分)
|
試驗次數
|
|
谷值
|
峰值
|
≤60
|
10萬
|
0~10%
|
90%~100%
|
5.15 電磁兼容性
傳感器應符合GJB 151B-2013中下述項目要求:
a)CE102電源線傳導發射,測試頻率范圍10kHz~10MHz;
b)RE102電場輻射發射,測試頻率范圍10kHz~18GHz;
c)CS101電源線傳導敏感度,測試頻率范圍25Hz~150kHz;
d)RS103電磁輻射敏感度,測試頻率范圍10kHz~40GHz;
e)CS114電纜束注入傳導敏感度,測試頻率范圍10kHz~400MHz;
f)CS115電纜束注入脈沖激勵傳導敏感度;
g)CS116電纜和電源線阻尼正弦瞬變傳導敏感度。
5.16 外觀
傳感器表面應光滑、無毛刺、無氣泡、斑點、腐蝕及脫落缺陷。
6 試驗方法
6.1 試驗條件
6.1.1 傳感器檢驗應在表1規定的環境條件下進行。
6.1.2 壓力標準器選擇的基本原則是:基本誤差的絕對值應小于被試傳感器基本誤差限的1/3。
6.1.3 激勵電源的穩定度應小于被測試傳感器基本誤差限的1/5。
6.2 基本誤差
將傳感器安裝到壓力校驗臺上,在傳感器全量程范圍內對應的下限值和上限值之間均分的不少于4
點,示值標準從測量范圍下限開始平穩加負荷,在每個校準點上加負荷后等待1min左右至讀數不變,讀取傳感器輸出值,直到測量范圍的上限。
6.3 響應時間
當試驗液體壓力在5s內從零上升到上限壓力標稱值時,傳感器的輸出達到上限壓力標稱值的90%
時,讀取傳感器的響應時間。
6.4 過載
給傳感器施加上限壓力標稱值2倍的壓力,保持時間不小于1min,然后退至零負荷,重復3次,恢復3min后,按照6.2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6.5 絕緣性能
6.5.1 絕緣電阻
用絕緣電阻測試儀(絕緣電阻測試儀的試驗電壓設置為100V DC)測量傳感器引出端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阻值(讀數應在施加電壓后的10s內進行)。
6.5.2 絕緣強度
按照GB/T 15478的規定試驗,給傳感器各引出線與殼體之間施加500V AC的電壓,頻率50Hz,保持1min。
6.6 低溫貯存
將傳感器放入低溫試驗箱(-50℃±2℃)內,恒溫貯存48h,然后在表1規定的環境條件下放置2h
后,按照6.2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6.7 高溫貯存
將傳感器放入高溫試驗箱(120℃±2℃)內,恒溫貯存48h,然后在表1規定的環境條件下放置2h
后,按照6.2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6.8 低溫工作
將傳感器放入低溫試驗箱內,連接好管路、電源及信號,低溫箱設定溫度-40℃,恒溫4h后在低溫試驗箱按照6.2的方法進行試驗。
6.9 高溫工作
將傳感器放入高溫試驗箱內,連接好管路、電源及信號,高溫箱設定溫度120℃,恒溫8h后在高溫試驗箱按照6.2的方法進行試驗。
6.10 振動
將傳感器固定到振動臺上,按照表2(V代表垂直軸向,T代表橫測軸向,L代表縱向軸向)進行振動試驗,每軸向振動15min。振動后,檢查產品外觀是否損傷,漆層是否無脫落,所有部件、緊固件是否松動,再按6.2規定的方法檢驗其輸出值。
6.11 沖擊
按照GJB150.18A-2009《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第18部分:沖擊試驗》中程序I規定的試驗要求對壓力傳感器進行功能性沖擊試驗,波形為后峰鋸齒脈沖,峰值加速度40g,持續時間11ms,三個相互垂直軸的6個軸向,且每個方向施加3次的沖擊試驗。試驗后按6.2規定的方法檢驗其輸出值。
6.12 恒定濕熱
按GB/T 2423.3中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試驗后按6.2規定的方法檢驗其輸出值。
6.13 耐鹽霧
按GB/T2423.17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后按6.2規定的方法檢驗其輸出值。
6.14 耐久性
將傳感器安裝到專用壓力疲勞試驗機上,使傳感器承受正弦波形或梯形波形的交變壓力試驗,波形的峰值和谷值在表2規定的范圍之內,不應有過沖現象,試驗共進行10萬次循環。試驗后恢復2h~15h,再按5.2規定的方法檢驗其輸出值。
6.15 電磁兼容性
根據GJBl51B-2013規定的要求應通過下列項目的測試試驗,共7項,包括CE102、REl02、RSl03、CSl01、CSll4、CS115、CS116。
CEl02電源線傳導發射,測試頻率范圍10kHz~10MHz。
試驗按照GJB151B中CE102項目的陸軍地面規定執行。限值按照GJB151B中CE102項目規定的≤28V(DC)基準限值曲線。
REl02電場輻射發射,測試頻率范圍10kHz~18GHz。
試驗按照GJB151B中RE102項目的飛機和空間系統(直升機)規定執行,測量頻率為10kHz~18GHz。限值按照GJB151B中RE102項目規定飛機和空間系統(直升機)對應曲線。
RSl03電磁輻射敏感度,測試頻率范圍lOkHz~40GHz。
試驗按照GJB15B中RS103項目的陸軍地面規定執行,測量頻率為10kHz~40GHz。限值按照GJB151B中RS103項目規定的陸軍地面要求限制執行。
CSl01電源線傳導敏感度,測試頻率范圍25Hz~150kHz。
試驗按照GJB151B中CS101項目的陸軍地面規定執行。限值按照GJB151B中CE102項目規定的≤28V(DC)對應限值(曲線二)。
CSll4電纜束注入傳導敏感度,測試頻率范圍10kHz~400MHz。
試驗按照GJB151B中CS114項目的陸軍地面規定執行,在距離線束接插件5cm進行監測,在監測傳感器外側5cm進行注入。測量頻率為10kHz~400MHz。限值按照GJB151B中CS114項目規定陸軍地面設備對應曲線。
CSll5電纜束注入脈沖激勵傳導敏感度。
試驗按照GJB151B中CS115項目的規定執行,分別在距離線束接插件5cm進行監測,在傳感器外側5cm進行注入。
CSll6電纜和電源線阻尼正弦瞬變傳導敏感度。
試驗按照GJB151B中CS116項目的規定執行,分別在距離線束接插件5cm進行監測,在監測傳感器外側5cm進行注入。
6.16 外觀
外觀檢查時,應給予約300lx的均勻照度,距離500mm目測。
7 檢驗規則
7.1 檢驗的類別
傳感器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型式檢驗。
7.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為逐件檢驗,經公司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可出廠。項目包括:4.2、4.16項。
7.3 型式檢驗
7.3.1 型式檢驗為全項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的試制定型鑒定;
b)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停產3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d)用戶合同有要求時;
e)國家質量監督檢驗部門要求時。
7.3.2 抽樣和分組
7.3.2.1 樣品數量:型式檢驗的產品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的同一批產品中抽取,數量應不小于12只。
7.3.2.2 樣品分組:先按出廠檢驗項目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后將樣品平均分成4組。宜按下列分組及
項目順序進行檢驗:
——第1組:絕緣性能,耐振動,沖擊;
——第2組:過載,低溫貯存、高溫貯存、低溫工作、高溫工作,恒定濕熱;——第3組:耐久性;
——第4組:耐鹽霧。
注1:對委托性檢驗,樣品的抽取及分組雙方協商確定,但是每個檢驗項目的受檢驗樣品數量應不少于3只。注2:耐鹽霧試驗僅在產品定型時進行。
7.3.3 判定
檢驗時若有一項不合格,允許對不合格項加倍抽樣進行復檢,若仍有一項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耐久性不允許復檢。
8 標志、包裝、貯存和運輸
8.1 標志
8.1.1 產品標志
每只產品應在其明顯的部位標明:
a)產品名稱;
b)產品型號或代號;
c)生產日期(或編號)或生產批號;
d)生產企業名稱。
按具體情況可增列項目,如執行的產品標準編號、使用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說明、商品條碼等。也可按用戶的要求增減項目。小體積產品允許只標出本條的b)、c)。
8.1.2 包裝標志
包裝標志的基本內容應包括:
a)與發貨有關的產品標志內容:產品名稱、產品型號或代號、規格;
b)生產企業名稱、詳細地址、電話號碼;
c)生產日期(或編號)或生產批號;
d)包裝儲存圖示標志;
e)運輸作業文字:包裝箱的體積(長×寬×高)尺寸;每箱內裝產品數量;每箱產品總質量。注:也可按用戶要求或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進行標注。
8.2 包裝
8.2.1 產品包裝應考慮事項:
——防潮、防震、防塵要求;
——適應運輸及裝卸的有關要求;
——包裝前產品機械接口與電氣接口等,應有臨時性的保護措施。
8.2.2 包裝箱
8.2.2.1 包裝箱應牢固,產品在箱內不應竄動,以免運輸途中損傷。
8.2.2.2 包裝箱中隨同產品供應的技術文件應包括:
——裝箱單;
——產品出廠合格證;
——產品使用說明書。
——其它文件(質保書、檢驗報告等)。
8.3 貯存
傳感器應放在環境溫度18℃~28℃和相對濕度20%~80%的通風、無腐蝕氣體影響的庫房內。
8.4 運輸
包裝后的傳感器,應適于公路、鐵路、水路和航空等任一種或幾種運輸形式。運輸過程中應注意防雨、雪和烈日。裝卸要小心輕放,避免碰撞和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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